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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距申报截止15天
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创新载体建设
申报时间: 2025-10-20 ~ 2025-11-02
阅读人次: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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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与节能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的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申报单位应从事新型储能、充电设施、核能、智能电网、光伏、天然气、风电、氢能等新能源相关产业及相关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 5.申报单位上年度承担广东省和深圳市新能源领域创新载体建设,并已获得主管部门立项。(注:创新载体类型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放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联合实验室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支持力度
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承担创新载体建设,对于承担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的奖励100万元,对于承担市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的奖励50万元。 本项资助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区发展改革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可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申报主体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事业单位除外); (五)上一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六)项目社会投资备案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广东省、深圳市创新载体立项文件、合同书或其他创新载体资质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八)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项目来源
关于开通新能源场景支持项目等2个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s://www.szns.gov.cn/nsqfgj/gkmlpt/content/12/12438/post_12438847.html#1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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