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下一批
促进生命科技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特殊需求空间建设项目
申报时间: 2022-12-30 ~ 2023-01-13
阅读人次: 225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0万
申报下一批
一键匹配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申请条件
(一)申报对象: 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山区,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南山区的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在南山区且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主体。上述主体应从事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合成生物、细胞与基因等生命科技相关产业及相关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 (二)申报条件: 特殊需求空间建设项目:园区产业定位明确,符合南山区产业导向和产业布局规划,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已制定合理可行的园区规划及运营方案,且园区运营年限在一年以上,运营状况良好;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1)申报主体按照《特殊需求空间建设或改造项目备案工作方案》完成项目备案,并完成项目建设后进行申报,按照其核定后建设费用的30%给予资助,每个园区每年最高资助500万元。 (2)申报产业集聚奖励的园区需符合南山区生命科技产业集聚园区相应标准,即:①拥有专职运营管理人员(或联合运营)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生命科技等相关专业背景人员不少于2人;②生命科技类企业租用产业空间一万平米以上且占园区已出租产业空间面积50%以上,或生命科技类企业租用产业空间三万平米以上,且园区入驻生命科技企业不少于10家(需与园区签订用房合同,且同一集团内部或同一实际控制人公司不重复计算)。对估值10亿元以上生命科技类企业给予30%以上房租优惠的园区,按照本年度(以自然年度计算)该类企业所租赁面积每平米40元(且不超过实际优惠金额)给予补贴,最高150万元;运营污/废水处理设施、污/废水外运处理中转储存仓库、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仓库,提供蒸汽、纯水等公共服务的,按照本年度(以自然年度计算)运营上述设施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150万元。 (3)申报市级特色产业园区资助的园区需获得市相关产业部门生命科技等领域特色产业园区认定,按照获得相应市级建设资助的20%给予奖励。 以上特殊产业空间建设资助可同时申报。
支持力度
1.对于为满足生命科技企业发展需要,进行园区内硬件设施建设或改造的,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后,按照其建设费用的30%给予资助,每个园区每年最高资助500万元。 2.对符合南山区生命科技产业集聚园区相应标准的,按照园区对产业集聚的支撑力度给予奖励,每个园区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累计奖励时间不超过3年。 3.对获得市相关产业部门生命科技等领域特色产业园区认定的,按照获得相应市级建设资助的20%给予奖励,每个园区最高奖励10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促进生命科技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计划》; (二)《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促进生命科技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填表声明与保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事业单位除外); (六)申请“特殊需求空间建设项目”支持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园区管理运营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园区管理运营机构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专职管理人员名单、社保清单及学历证书,园区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园区物业产权证明复印件,属于租用物业的,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园区已入驻生命科技类企业情况统计表(包含企业名称、所属产业领域、简介、租赁面积、租期)、入驻生命科技类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入驻企业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1、申请园区内硬件设施建设或改造的园区还需提供项目计划书,备案通知书,现场考察证明,审计报告;或其他有效申请材料。 2、申请产业集聚奖励的园区还需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证明园区人员及房屋租用情况符合南山区生命科技产业集聚园区相应标准的专审报告、本年度房租优惠专审报告或本年度运营公共服务设施运营费用专审报告;或其他有效申请材料。 3、申请市级特色产业园区资助的园区还需提供认定凭证、获资助凭证(含资助批复、到款证明等)及相关申请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七)其他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技金融贷款贴息支持计划等项目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nsqkcj/gkmlpt/content/10/10362/post_10362056.html#15000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