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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信息来源: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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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信息技术应用产业发展专项-设备投资额补助
申报时间: 2025-05-13 ~ 2025-06-03
阅读人次: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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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高技术服务 科研单位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申报范围及事项 (一)在市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挥自主创新、国产替代作用的信息技术应用企业,主要包括基础硬件、基础软件、应用软件、信息安全等方面。基础硬件主要包括:芯片、服务器/PC、存储等;基础软件包括数据库、操作系统、中间件等;应用软件包括办公软件、ERP和其它软件等;信息安全包括硬件安全、软件安全、安全服务等; (二)在金华市区内设立、取得金融许可证、开业经营一年以上的银行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市区引进金华市区以外的重大项目,按照《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实施方案(2023-2026)的通知》(金政发〔2023〕25)执行。 二、申报政策的条件和要求 1.项目需完成工业技改项目备案; 2.项目完成工业技改项目验收、审计等流程。
支持力度
通过备案的半导体项目,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25%给予奖励;自主技术的芯片、存储器、封装测试项目及芯片设备(如光刻机、刻蚀机、离子注入机、气相沉积设备等)项目,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
申请材料
1.公共材料 (1)年度市区软件信息业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2)或年度市区软件信息业房租补助申报表(附件3); (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12月增值税申报表)扫描件。 2.专项材料 申报单位依据不同申报项目报送。 申报设备投资额奖励的,依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政策意见》(金政发〔2024〕6号)第一条第一项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政策及其实施办法(细则)相关材料要求申报,在申报中备注为半导体项目;提交市区半导体项目设备投资额奖励申报表(附件5)。 除报送上述材料外,根据审核需要,申报单位还应根据各区经信部门要求提供其他相应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区工业大企业、软件信息业、半导体产业发展补助与奖励资金以及2024年度市区信息技术应用产业发展补助与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http://kfq.jinhua.gov.cn/art/2025/5/21/art_1229098089_4227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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