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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待定
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企业类)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11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1.建设基础要求。企业具备良好的科研基础条件,研发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跃度高、科技创新实力强,且持续从事相关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5年以上,主要研究内容与已建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互相错位,建设基础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较强的综合科技实力,并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2)实验室负责人科研和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固定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30人,研究团队人员配置合理。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研发经费数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不受此比例限制),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充足稳定的建设、科研和运行经费保障。 (4)拥有相对集中且规模适中的实验用房和场地,以及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设施。 (5)科研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比较完善,具有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 2.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已建省重点实验室的单位在同一研究方向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数量要求。各地市(深圳市除外)科技局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如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向所在地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可增加1个申报指标。 4.其它申报要求。 (1)实验室负责人必须全职全时在实验室工作,固定人员不得与现有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重复。 (2)申报实验室名称应统一按“广东省XX企业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格式填写,其中“XX”指具体研究方向或内容。研究方向或内容须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且定位精准,不宜宽泛。 (3)实验室项目执行周期为3年,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已建成运行2年以上的省直部门或地市重点实验室。
支持力度
(一)立项数量。 10项左右(含深圳市3项)。 (二)评审与支持方式。 1.采用竞争性评审等方式; 2.省级财政一次性事前无偿资助经费100万元/项,市级财政应同步给予不低于100万元/项的经费支持。
申请材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由项目负责人签署,申报单位盖章后上传到申报系统(申报系统上可下载模板)。 2.在申报系统以附件形式上传符合申报指南中“(二)申报要求”提及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应分类上传,包含且不限于实验室负责人具备条件、研究团队具备条件、科研设施情况、代表性成果、开放合作、研发投入等佐证材料。
项目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508724.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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