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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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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消费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实体商业智能化升级资助
申报时间: 2023-08-01 ~ 2023-09-01
阅读人次: 238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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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建筑业
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统计关系、税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行业分类为商贸服务业企业(行业分类以区统计局定报数据为准)。 (三)申报项目需在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进行数字化转型备案。 (四)申报企业应在项目备案所在平台(龙华数字赋能公共服务平台)申请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并获取符合性认证。 (五)同一数字化改造(建设)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实际资助额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 (六)申报项目已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达到纳统标准的需按规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纳统。 (七)企业已获得龙华区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创新中心、企业上云上平台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八)本项目需在2021年10月8日(含)后完工,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九)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十)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支持力度
(一)推动商贸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资助采取事后资助方式。 (二)对在龙华区已纳统的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数字化改造费用100万元(含)以上的运营主体给予扶持,按其数字化建设费用的20%给予资助,政策有效期内每个运营主体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推动商贸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资助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四)企业上一年度的分税种纳税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申报之日的分税种纳税证明。 (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数字化转型备案表。 (六)申请第四条第一款的还需提供:设备说明书、设备现场照片、企业数字化运营人员架构及社保证明等运营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项目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消费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2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10060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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