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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学技术奖奖励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25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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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上年度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科学技术奖。
支持力度
对上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 给予800万元奖励;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 学技术进步奖的, 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均分别给予500万元、400 万元、 300万元奖励 。对上年度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的, 分别给予 300万元、 200万元奖励;对上年度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 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对上年度获得市科技奖励的, 按照市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 奖励基数为 申请单位( 个人)实际获得的上级奖励金额。作为国家、省 获奖项目其他参与单位的, 资助金额下浮50%, 同一项目获得上述多个层级奖项的, 按照最高资助金额给予差额奖励。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zwgk/gfxwj/qgfxwj/content/post_11154645.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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