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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工业增加值奖励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24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6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2018、2019年度在南山区均有全年完整的工业统计月报数据; 4、2019年度在南山区统计的工业产值在5亿元(含)以上(以区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5、企业2019年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超过15%(以区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其中“非成本费用表企业”以月报行业增加值率推算企业增加值数据;如2018年工业增加值为负值,2019年工业增加值为正值,则视为满足上述增速条件); 6、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支持力度
对上年度工业产值5亿元以上、增加值增速超过15%的工业企业,按照不超过工业增加值新增量的3%并结合企业上年度产值规模予以分档次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已认定为南山区总部企业的,每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一)按照企业2019年工业增加值新增量(与企业2018年工业增加值比较)的3%予以奖励。企业2019年产值30亿元(含)以上的,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2019年产值10亿元(含)至30亿元(不含)的,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2019年产值10亿元(不含)以下的,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截至本项目开通受理之日,已认定为南山区总部企业的,奖励上限在上述三个档次的基础上,各提高100万元。 (二)本项目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三)本项目不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限制。
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网上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网上提交资料要求: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提交。
项目来源
南山区关于开通工业增加值奖励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8165604.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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