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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信息来源: 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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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金融配套
申报时间: 2023-10-16 ~ 2023-11-15
阅读人次: 260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2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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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请条件
申请扶持的企业及个人所在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前海。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核算。 (三)申报及审核时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 (四)申报及审核前五年无刑事犯罪记录(设立未满五年的,自设立后无上述情况);申报及审核前三年内无未决及未整改完毕的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设立未满三年的,自设立后无上述情况)。 上述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是指申请企业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而受到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违规申报使用前海产业发展资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
支持力度
对金融企业符合《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并已经享受有关政策,除本细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市奖励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扶持,最高给予2500万元的落户奖及500万元的增资奖励。 金融总部企业按照《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申请有关扶持。
申请材料
一、基础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深圳市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本年度纳税证明 4、基本信用信息(深圳信用网打印,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等信息) 5、企业承诺书(承诺提供全部材料真实性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其他前海管理局要求的材料(如需) 说明:申请机构均需提交上述基础申报材料。 二、金融配套补充材料 1、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如有) 2、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下达的资金资助计划与资金到账凭证 3、申请租房补贴配套扶持企业,需提交办公用房租赁合同与《实施细则》出台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租金发票(疫情期间减免的租金不予配套) 说明:《实施细则》出台前已落户前海的企业可申请一次性落户奖励配套扶持,已开展的其他业务及事项不列入申报范围。
项目来源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2年第二批) 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content/post_10202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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