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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会展业)-重点产业会议和赛事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36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申报本条政策资助的单位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申报本条资助的,可不受注册地、统计地、纳税地限制,可不受上年度区级财力贡献限制,可不受本措施申报主体限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条政策不予资助: 1.被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且被列入坪山区不良经营主体名单并在影响期内的。 2.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3.同一事项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资助的。 4.被列入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申报本条第1项资助的,国际性会议须为经市外事局备案的国际性会议(不少于3个国家);全国性会议主办单位须为国家级协会、学会。 (五)申报本条第2项资助的,重要嘉宾包括国家部委司局级以上现任政府官员;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世界500强中国区副总裁以上人员;中国100强企业副总裁以上人员。 (六)申报本条第1项资助的,须先备案后申报(备案指南另行发布)。 (七)申报本条第2项资助的,须先备案后申报(备案指南另行发布)。 (八)本条第1项与第2项不能同时申报。
支持力度
对在坪山区举办符合市“20+8”产业方向的会议或赛事,按以下标准给予承办单位资助: 1.对国际性、全国性的会议或赛事,经区工信部门备案,按实际场地租赁费用和境内外专业媒体广告费用的50%,给予承办单位最高150万元资助,其中广告费用资助额不超过30万元。 2.对符合重要嘉宾出席标准的会议或赛事,经区工信部门备案,按实际场地租赁费用和境内外专业媒体广告费用的50%,给予承办单位资助。重要嘉宾出席3人以上的,给予承办单位最高80万元资助,其中广告费用资助额不超过16万元;重要嘉宾出席5人以上的,给予承办单位最高100万元资助,其中广告费用资助额不超过20万元;重要嘉宾出席10人以上的,给予承办单位最高150万元资助,其中广告费用资助额不超过30万元。
申请材料
(一)基础材料 1.《支持会展业发展类——支持专业会议和赛事专项资助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验原件,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二)申报本条资助的还需同时提供 4.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实际场地租赁费用和境内外专业媒体广告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合同、发票、支付凭证(格式参见第六部分《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提纲》)(验原件,收复印件);区工信部门备案证明; (三)申报本条第2项资助的还需同时提供 5.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实际场地租赁费用和境内外专业媒体广告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合同、发票、支付凭证(格式参见第六部分《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提纲》)(验原件,收复印件);出席会议或赛事的重要嘉宾名单、职称;含重要嘉宾的会议或赛事现场照片;区工信部门备案证明; (四)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项目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jjhkjcjj/gkmlpt/content/10/10697/post_10697062.html#1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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