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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资金-支持企业建设专业空间专项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86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集成电路
申请条件
(一)申报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坪山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是指注册地、统计地及纳税地均在坪山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履行统计数据和纳税申报义务。 (二)申报该资助的企业需为“坪山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企业库”入库企业。 (三)申报该资助项目的,需项目验收合格且认证通过后才能申报,不能同时申报制造业政策中的技术改造项目;对于跨年度的装修工程项目,按整体项目实际投资额进行计算,且项目建设周期需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条政策不予资助: 1.近三年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且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关领域受到暂扣许可证书、吊销许可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被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且被列入坪山区不良经营主体名单并在影响期内的。 4.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5.同一事项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资助的; 6.被列入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支持力度
对企业建设洁净室(万级及以下),上年度投入1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入费用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申请材料
(一)基础材料 1.《优化产业配套环境类——支持企业建设专业空间专项资助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验原件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4.2022年度纳税证明; 5.年度累计获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超过50万元(含)以上的五年内不得搬离的承诺函原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承诺函(通用版)》); (二)申报资助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6.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洁净室洁净级别检测认证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7. 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洁净室装修工程费专项审计报告(格式参加第六部分《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提纲》)、相关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证明文件; (三)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项目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jjhkjcjj/gkmlpt/content/10/10697/post_10697062.html#1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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