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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民政局
待定
支持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标准研制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11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申请条件
行业协会主导或主要参与标准研究制定,并于标准获批准发布后的12个月内进行申报。
支持力度
行业协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推荐性国家标准,给予每项20万元资助;主导或参与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现行有效的行业标准,给予每项15万元资助;主导或参与制定已获批准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深圳市地方标准,给予每项10万元资助;组织发布团体标准,且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给予每项5万元资助。该资助同一协会每年不超过20万元。
申请材料
1.《龙岗区支持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附件1);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协会近两年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交成立至申报时前一月期间的纳税证明),请行业协会从税务部门系统中导出,打印提交; 4.信用报告,请行业协会注册登录“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打印提交; 5.行业协会简介和申请扶持的项目说明,以及主导或主要参与标准研究制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来源
2024年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支持行业协会发展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http://www.lg.gov.cn/xxgk/zwgk/tzgg/content/post_11170720.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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