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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待定
科技创新普及专题竞争择优类项目(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67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万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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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申报内容。 推动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支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完成单位。本项目将科技成果包含的知识、思想、方法、主要突破等,通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科普微视频、图书作品、实物模型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介绍、推广。 (二)考核指标。 1.制作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微视频,时长不少于5分钟,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对公众发布; 2.编印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图书作品不少于1部; 3.制作重大科技成果展板或实物模型,参加科技成果系列展示活动,或在大型科技场馆中展示。 以上考核指标完成其中一项即可,科普项目成果需在封面或封底标注省科技厅资助。 (三)申报条件。 1.2015~2019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完成单位; 2.申报负责人应当为获奖项目完成人; 3.申报单位应当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科技成果已获得往年同专题立项支持的,不予受理。
支持力度
事前立项,支持强度10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10项。项目执行期为1年。
申请材料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后转入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或者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三)审核推荐。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查、择优推荐。其中各地级以上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应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直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其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四)纸质材料报送。本指南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将合同书(一式6份,后补助类项目无需提交)与申报书(一式1份)等纸质材料一起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项目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发布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059588.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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