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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信息来源: 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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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上市融资
申报时间: 2023-10-16 ~ 2023-11-15
阅读人次: 196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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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请条件
申请扶持的企业及个人所在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前海。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核算。 (三)申报及审核时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 (四)申报及审核前五年无刑事犯罪记录(设立未满五年的,自设立后无上述情况);申报及审核前三年内无未决及未整改完毕的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设立未满三年的,自设立后无上述情况)。 上述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是指申请企业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而受到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违规申报使用前海产业发展资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
支持力度
鼓励前海区内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对前海合作区成立以后设立或迁入的企业给予以下奖励: (一)对完成上市辅导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二)对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香港、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纳斯达克等境外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不含小额资本市场和柜台交易)的企业,给予募集资金净额0.5%、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三)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创新层成功挂牌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基础层成功挂牌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申请材料
一、基础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深圳市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本年度纳税证明 4、基本信用信息(深圳信用网打印,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等信息) 5、企业承诺书(承诺提供全部材料真实性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其他前海管理局要求的材料(如需) 说明:申请机构均需提交上述基础申报材料。 二、上市融资补充材料 1、完成上市辅导的企业,需提交证监会出具的上市申请材料受理通知书 2、获准上市的企业,需提交 (1)上市公告书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公告 (3)境外上市的企业,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3、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需提交: (1)新三板公司代码 (2)由基础层进入创新层,需提交新三板公告或有关文件材料
项目来源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2年第二批) 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content/post_10202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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