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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佛山市
信息来源: 佛山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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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项目-支持首店经济
申报时间: 2024-10-30 ~ 2024-11-07
阅读人次: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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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贸易
申请条件
一、扶持对象 (一)申报“支持商务部内贸流通统计监测系统信息报送”项目的扶持对象需为承担商务部商贸流通业统计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等系统数据报送的我市样本企业; (二)申报其他项目的需为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法人企业和其他组织。 二、品牌企业要求为上市企业或国内外知名企业(参考附件4的榜单内容)或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①拥有注册商标; ②制订统一经营管理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直营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模式); ③国内品牌经营或授权品牌经营门店数超15家; ④在佛山经营的单个门店经营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支持力度
对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申报期内,在佛山开设首店(需与相关企业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且企业申报期内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的,按其门店装修实际费用和已支付实际租金不超过40%且不超过30万元予以补助。
申请材料
1.根据资金扶持类型,填写《2024年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方向(扶持内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2); 2.书面申请报告(须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申报期内的完税证明; 5.品牌企业证明材料; 6.在佛山设立首店的企业需提供品牌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在佛山设立首店的证明材料和引进品牌首店的商业运营单位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的入驻协议等证明材料; 7.首店经营面积证明材料,装修及已支付租金投入的合同、发票及转账凭证复印件按顺序分类全部提供(附件3); 8.“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项目来源
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方向(扶持内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fsfczj.foshan.gov.cn/#/notice/130048443307548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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