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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待定
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88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一、适用范围 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是指位于福田辖区内,经福田区人力资源局认定,由一定数量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组织(以下通称机构)及配套机构在空间上集聚而形成的载体。 二、园区功能 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应当具备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一)甄选优质机构入驻。积极引进国内外成熟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潜力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业集群化发展; (二)提供优质办公条件。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优质优惠的经营场地,功能齐全的公共配套空间,以及良好的物业管理和后勤保障,园区所在地点交通便捷、生活便利; (三)开展增值服务。为入驻人力资源机构提供商事登记、管理咨询、上下游资源链接、投融资等服务,力争引进行政服务功能;举办论坛、峰会、路演、学术研讨、培训、沙龙等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交流活动。 三、认定标准 (一)场地产权清晰或者租赁备案手续完备,且入驻的机构可在房屋租赁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场地作为商务办公用途使用(租用)剩余期限不少于5年,在使用期内不得转售或改变用途; (二)园区有专业的运营管理机构、团队和完善的规章制度,且运营机构或者管理单位应当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在其运营的产业园内有固定办公场地,并配备6名以上专职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少于10家,其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指人力资源招聘、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人力资源培训、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以及人力资源服务相关研究院、协会、联合会等机构或组织(以下同); (四)所有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机构在福田区内形成的年度综合贡献总额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五)产业园功能分区涵盖企业集聚区、公共配套区、政务服务区、形象展示区等部分,总共使用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其中,企业聚集区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配套区设置多功能会议室和若干培训室;政务服务区提供政府公共服务以及市场化人才服务;形象展示区设置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展板、视频展示厅等。 (六)为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市场价格基础上提供租金优惠,下浮比例不低于10%,5年内每年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租金价格递增幅度不超过5%。
支持力度
经认定为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给予园区运营单位最高一次性100万元的认定支持。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申请表; 2.建设、管理及运营情况报告,包括园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管理机构、运营机构情况,以及房租优惠办法; 3.入驻机构相关材料,包括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录、地方贡献报告等与认定条件有关的情况; 4.房地产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场地房地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入驻机构经房屋租赁部门登记或者备案租赁合同; 5.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项目来源
福田英才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 http://www.szft.gov.cn/bmxx_qt/qwzzb/ych/rccz/content/post_9885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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