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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待定
省中试平台(提升类)(克隆)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13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高技术服务
申请条件
申请“提升”成为省中试平台应满足申报指南要求,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正常经营满两年以上,且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领军人物长期从事相关产业领域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工作,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和号召力。 3.具备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成熟,收费标准明确,质量保障机制有效。 4.已制定清晰的能力提升计划,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充分,建设内容、建设目标、运行管理机制、经费预算等清晰合理。 5.具有明确的对外提供公共服务的计划,并承诺为中试平台的能力提升、运行管理、对外服务等提供资金、设备、场地等必要的配套条件。 6.符合国家及省其他相关规定。
支持力度
一、统筹用好省财政专项资金,通过“补改投”等方式对省级中试平台建设予以差异化支持。对于已享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省中试平台,原则上省级予以认定授牌,不再重复给予省级资金支持;对于确需新建或提升的,充分调动企业投资建设积极性,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具有公共服务属性、中小企业需求迫切的专业化中试平台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对于确需政府投资建设的,合理划分省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推进建设,优先支持建设资金形成闭环、地方具有较高积极性且按一定比例出资建设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省中试平台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资金的支持。省中试平台运行经费原则上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 二、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发布省中试平台名录及公共服务能力清单,扩大平台影响力。创新中试平台项目管理办法,避免简单套用产业化项目要求,加快备案、环评、节能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手续办理进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具有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平台予以倾斜支持。对经中试后实现显著技术突破、批量稳定生产、形成竞争优势且符合条件的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优先纳入首批次材料、首台(套)装备应用指导目录。对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搭建的试验环境、应用验证场景,优先纳入省级应用场景项目进行发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平台建设和实施的金融支持,鼓励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平台以及其中试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企业。对于平台建设成效显著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开展宣传推广。择优支持省中试平台申报国家制造业中试平台等国家级平台。 三、赋予省中试平台经费使用自主权,在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范围内,可自主确定研究和服务内容、自主安排经费使用。省财政投入资金不得违规挤占、截留或挪用,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及其他明令禁止的支出。
申请材料
平台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申报指南具体要求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广东省中试平台申报表(申请提升); (二)广东省中试平台项目申报书(申请提升); (三)其他佐证材料类。
项目来源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中试平台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https://drc.gd.gov.cn/gfxwj5633/content/post_4703987.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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