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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补贴
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申报下一批
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发展专项-影视动漫业(影视宣发服务扶持)
申报时间:
2023-01-01 ~ 2023-12-31
阅读人次:
255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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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一、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数字创意产业; 2、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4、在资金申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记录为0。 二、注意事项 1、本实施细则与《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不重复奖励。 2、本实施细则中的走廊西部范围为走廊位于平湖、布吉、吉华、坂田和南湾五个街道的部分,中部范围为走廊位于横岗、园山和龙城三个街道的部分,东部范围为走廊位于龙岗、宝龙和坪地三个街道的部分。 3、为统筹推进数字创意产业在全区均衡发展,在走廊规划范围之外的区内其他数字创意产业类企业和项目,达到相应扶持条件的,可同等享受本实施细则的扶持。
支持力度
(一)宣发活动扶持。对走廊内影视宣发企业近两年内组织举办的区内原创影视作品首映礼、见面会、点映会等宣传营销活动,按照实际发生组织推广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宣发活动扶持。 (二)宣发贡献扶持。走廊内影视宣发企业独家发行或排名首位发行的原创影视作品,待电影作品全国公映、电视作品在省级及以上卫星频道播出、网络电影作品分成收入超过300万元、网络电视作品历史全网最高热度值达3000点后两年内,按照每部作品发行费用20%、最高分别不超过20万元(独家发行)和10万元(排名首位发行)的标准给予宣发补贴。 独家发行或排名首位发行的原创电影作品票房收入超过1亿元的,再按照发行费用的50%、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独家发行)和30万元(排名首位发行)的标准给予宣发贡献奖励;票房收入超过10亿元的,按照发行费用的100%、最高分别不超过100万元(独家发行)和50万元(排名首位发行)的标准给予宣发贡献奖励。 (三)海外发行奖励。对走廊内企业近两年内将国内原创影视作品销售出口海外市场的,给予该企业所有影视作品海外年销售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海外发行奖励。 同一部原创影视作品达到上述条件和第九条第(四)、(五)、(六)项、第十二条第(一)项以及第十三条扶持条件的,可集中一次性申请前述扶持。 (四)电影分账票房奖励。对走廊内影视企业排名前两位出品(排名第二位出品的仅限第一出品为国内外头部影视企业,或该部作品票房超过1亿元的)并于近两年内在全国公映的原创电影,给予该企业票房分账收入的5%、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分账票房奖励。 (五)网络影视作品合作收入奖励。对走廊内影视企业排名前两位出品(排名第二位出品的仅限第一出品为国内外头部影视企业,或该部作品网络分成收入超过8000万元的)的原创网络影视作品,在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等行业认可的头部视频网站播出后两年内,给予该企业实际分账收入的5%、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分账收入奖励。 对以独家制作、排名首位制作公司身份与上述视频网站合作制作的影视作品播出后,给予其制作收入的5%、最高分别不超过200万元(独家制作)、100万元(排名首位制作)的制作收入奖励。 (六)影视作品央视播出奖励。对走廊内影视企业排名首位出品的原创影视作品,近两年内在中央电视台主要频道黄金时段播出的,奖励50万元;非黄金时段播出的,奖励30万元。 主IP形象相同的系列作品只奖励一次;同一家企业每年所获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
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受理和审议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评审”的方式进行。 1.不同政策条款的申报表格后面均附有申报所需提供材料(详见各类申报表)。 2. 申 报 单 位 需 先 登 陆 “ 广 东 省 政 务 服 务 网 ” 网 站(http://www.gdzwfw.gov.cn)提出申请并下载申报表格,将申报表和相关附件等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所有页面均需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进行初审。
项目来源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支持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发展实施细则申报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
http://www.lg.gov.cn/bmzz/wtlyj/xxgk/qt/tzgg/content/post_10401549.html
【政策法规】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征求《龙岗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
项目类别: 企业资质认定与奖励
【政策法规】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支持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发展实施细则申报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1
项目类别: 企业资质认定与奖励、 房租水电补贴、 中小微企业、 扩产上规模、 配套资助、 创新载体、 品牌/市场开拓、 招商引资
【政策法规】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发展实施细则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2-03-25
【政策法规】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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