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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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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资助-管理单位绩效奖励
申报时间: 2024-05-30 ~ 2024-06-30
阅读人次: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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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管理单位定义 管理单位是指拥有科研仪器设备,并通过“莞仪在线”提供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二)申报条件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拥有可开放共享的科研仪器设备及服务场地。 3. 在“莞仪在线”注册,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不少于20台(套),且原值总额不少于300万元。 4. 建有开放共享服务体系,配备专职的操作(实验)人员。 5. 使用“莞仪在线”实质性地为用户的研发活动提供开放共享服务,获得用户的好评,不存在未处理的服务纠纷。
支持力度
对管理单位绩效评价为优秀和良好的给予奖励。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奖励不超过100万元;评价结果为良好的, 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奖励不超过50万元。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 责令限期整改。
申请材料
申报书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中填写。证明材料可以为原件彩色扫描或原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在相应位置上传。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 申报书: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中填写。 2. 基础材料: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人员清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下载模板填写)、相关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奖励证书、科研项目政府立项证明等)。 3. 预约订单证明材料:预约订单汇总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三、预约订单情况”上传的表格)、预约订单证明文件(包括必须提供发票、银行流水单、服务合同(协议),选择性提供内部服务流程单、检验检测报告(结果)等)。 4. 服务体系建设材料:管理制度、服务标准、资质证书等。 5. 培训和宣传材料: (1)培训材料:培训通知、课件、签到表、现场图片、新闻报道等。 (2)宣传材料:宣传稿件、材料、宣传页面截图等。
项目来源
市科技局关于受理2023年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资助申报的通知 http://dgstb.dg.gov.cn/gkmlpt/content/4/4209/post_4209598.html#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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