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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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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
申报时间: 2024-06-21 ~ 2024-07-15
阅读人次: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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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建筑业
申请条件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 华夏奖奖励范围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行业的下列科技成果: 1、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智能化管理、计算机软件等科技成果; 2、引进、消化、吸收后再创新的国外先进技术和工艺; 3、为行业服务的标准、规范、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技基础性研究成果; 4、为支撑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服务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5、有组织有措施进行大规模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 6、采用技术创新成果完成的重大工程项目。 (二)推荐条件 推荐项目应满足下列条件: 1、在技术(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并经过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益。 3、成果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对提高行业或技术领域的技术含量,推动行业或技术领域科技进步作用明显。 二、推荐要求 (一)申报项目提供的证明材料(推荐书及附件)应当完整、真实、可靠,并说明申报项目的主要创新点、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分析、第三方评价意见、学术及专利技术等情况。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共同向推荐单位申报。 (三)申报项目必须无知识产权争议。有争议的项目需于推荐前得到妥善解决。 (四)同一人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的项目,本年度只推荐1项。 (五)项目有以下情形的,不进行推荐: 1.已获得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奖励的,项目所列主要创新内容(含专利、论文等)已获得华夏奖的,2020年及以前年度申报但未获得授奖的项目(不包括提前声明放弃获奖的项目); 2.同时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奖励以及其他社会科技奖励的项目; 3.不符合华夏奖奖励范围和条件; 4.项目未通过验收(评估)或验收(评估)不满一年(软件类六个月)的,标准规范颁布实施不满六个月的,有工程依托项目未提供工程验收报告的,项目整体技术未应用或应用不足一年; 5.推荐书及附件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填写; 6.本申报年度前两年连续推荐且未获奖的项目。
支持力度
待发布
申请材料
申报单位登录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平台(https://stc.chinagb.net/login.asp)填写申报信息,并按以下要求提交推荐材料进行推荐评审: (一)书面材料要求 1.《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正文第一至第九部分及附件第十部分原件一式2套(见附件2)。正文、附件应合并装订,具体盖章及填写要求参照填写说明(见附件3); 2.《自荐书》(见附件4),一式1份。 (二)电子材料要求 1.《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正文及附件(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 2.《自荐书》(Word版); 3.《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Excel版)。
项目来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https://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4443406.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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