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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大型领军企业落户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92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对将总部迁入龙华区的大型领军企业进行资助,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2017年1月1日后,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落户龙华区后两年之内提出申请。
支持力度
对将总部迁入龙华区的大型领军企业进行资助。 (一)对新引进的由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一次性予以3000万元资助; (二)对新引进的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500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一次性予以1000万元资助; (三)对新引进的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分别一次性予以500万元资助; (四)对新引进的由深圳市统计局与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联合发布的“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一次性予以100万元资助。 同一企业符合上述多项资助条款的,按最高级别进行资助,只补差额不重复资助。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大型领军企业落户资助申请书》(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自落户龙华区之日前两年度内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民营500强”“深圳市工业百强”榜单之一的证明材料。 (七)将总部迁入龙华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监管协议》。 (九)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项目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龙华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相关资助项目和园区隔离场所资助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7840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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