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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时尚产业-园区房租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01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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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传统实业 文化创意设计 公共服务
申请条件
入驻区级(含)以上文化时尚产业园的服装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给予三年房租支持。
支持力度
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对入驻区级(含)以上文化时尚产业园的服装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给予三年房租支持,按每年30元/平方米的标准,在支付上一年度房租后给予支持,同一家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享受房租支持不超过三年。根据其综合贡献分档给予支持,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1000平方米(1.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20万及以上,1000万以下的时尚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500平方米,支持额度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不受综合贡献限制);2.对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综合贡献在1000万(含)以上的时尚企业,支持面积最大不超过1000平方米)。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单位上两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地税); 4、租赁合同; 5、园区运营公司出具的申报企业行业类别及在园证明文件;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房租的实际支出、面积、纳税情况等); 7、已付房租清单以及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8、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项目来源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系列政策的通知 http://www.szft.gov.cn/bmxx/qwqfb/zwxxgk/zcfg/201905/t20190509_17381900.htm 2019年福田区支持时尚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http://zjsq.szft.gov.cn/newsite/pzlaw_view.action?id=201509101414569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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