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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政府物业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58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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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人工智能 区块链 软件 互联网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申报主体须为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在福田区(工业产值分成工业企业可不受统计关系限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 二、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上年度1月1日(含)后新迁入或新设立的企业。 (2)纳统行业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或原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备案为人工智能企业(具体参照《福田区人工智能企业认定评审方案(2024年)》执行)。 (3)申报主体的经营情况满足以下其一条件: ①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经专项审计,上一年营业收入总额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营收增速达25%(含)以上。(第一年为自落户次月起连续12个月,第二、三年依次类推) 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专项审计,上一年营业收入总额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且上年度同比营收增速达15%(含)以上。(第一年为自落户次月起连续12个月,第二、三年依次类推) ③人工智能:经专项审计,上一年营业收入总额达2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总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第一年为自落户次月起连续12个月,第二、三年依次类推) (4)已与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或原福田区科技创新局)签订合作协议或监管协议,且符合协议履约要求。 (5)申报单位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支持力度
新落户的人工智能、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经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备案,依条件可按市场评估价的40%为基准价予以租赁政府产业用房,连续支持三年,支持面积不超过4000平方米。 项目说明:支持人工智能、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落户福田,经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或原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备案,企业营收总额及同比增速符合条件的,按市场评估价的40%为基准价予以租赁政府产业用房,一般连续支持不超过三年,每年支持面积不超过4000平方米。享受政府物业支持的企业,所租物业只能自用,不得转租,租赁给关联企业、合作企业的行为视为转租行为。除本政策特别说明外,本项目原则上不得与福田区其他同类性质产业政策重复申报。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用房支持申请表 2、和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或原福田区科技创新局)签署的合作协议或监管协议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含有防伪标识封面) 4、履约情况报告及佐证材料 5、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的有关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40801850406633227063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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