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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持数字文化装备制造创新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02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人工智能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龙华区; 2.企业经营范围及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生产产品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范畴; 3.企业研发制造VR 设备、可穿戴设备、内容采集制作与传输设备、智能终端、超高清显示等新型数字文化装备产品时应用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AR、VR、5G+4K/8K超高清、MR、智能数字展示、全息等技术;且文化装备产品应用于文化场景; 4.企业需有数字文化装备产品领域研发团队; 5.产品已实现较好产业化,在市场上正常交易、流通,交易额达到1000 万元以上; 6.企业上年度纳统营业收入需达到2000万元以上。
支持力度
按项目实际研发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100万元。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3.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可提供验资报告); 4.企业上一年度统计定报(企业财务状况表),如企业无上一年度统计定报,则提供上一年度统计年报(企业财务状况表或工业企业成本费用); 5.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6.企业研发的数字文化装备产品说明及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7.企业的研发团队人员清单以及相应合同(劳务合同或服务合同)、工资表、学历证书; 8.产品产业化证明材料(销售合同、银行转账记录); 9.对应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10.如涉及委外研发,委托研发活动应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平台(http://stic.sz.gov.cn/zxbs/bszn/jsht/index.html)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并提供电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清晰扫描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3年龙华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https://www.szlhq.gov.cn/bmxxgk/whgdlytyj/dtxx_168174/tzgg_168176/content/post_10772998.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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