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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待定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市场认定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35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贸易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一般条件 (一)申报主体不存在市有关部门规定的不予资助有关情形。 二、申请条件 申请主体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满3 年的企业; 2、市场营业面积不少于 1 万平方米,入驻商家不少于100家; 3、设有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4、与进驻商家签订《不销售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承诺书》,且签订率达 100%; 5、近 3 年内未发生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等扰乱市场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故意侵权行为。
支持力度
经认定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市场的,每家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资助。经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每家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资助。
申请材料
待发布。
项目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s://dgamr.dg.gov.cn/gkmlpt/content/4/4336/post_4336714.html#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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