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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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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项目-鼓励品牌连锁发展
申报时间: 2024-06-19 ~ 2024-07-10
阅读人次: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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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资助条件 (一)申请企业除各项政策具体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二、申请条件 (1)资助对象是对口帮扶协作地区注册的拥有一个及以上有效注册商标的品牌连锁零售法人企业在南山新设立的零售企业; (2)资助对象需上一年度在南山区内新开设2家(含)以上直营店,且单家直营店上年度线上线下销售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 (3)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 (4)本项目不得与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完善网点体系项目,以及前海合作区制定的同类性质扶持政策重复申报。
支持力度
1.政策内容 对在对口帮扶协作地区注册的拥有一个及以上有效注册商标的品牌连锁零售法人企业在南山区新开设直营店,按营业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给予单店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开业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2.资助标准 (1)对在对口帮扶协作地区注册的拥有一个及以上有效注册商标的品牌连锁零售法人企业在南山区新开设营业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的直营店给予一次性开业资助; (2)单店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填表声明与保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详见每项政策操作规程的“主要材料”)。 注:无需提交纸质件。 (1)在对口帮扶协作地区注册的零售法人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有效注册商标证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2)在南山区注册的直营店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3)直营店的场所租赁合同(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4)单家直营店销售额达到至少200万元的销售台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5)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通南山区支持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项目的通知 https://www.szns.gov.cn/nsqjjcjj/gkmlpt/content/11/11355/post_11355476.html#1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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