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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待定
市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奖项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17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万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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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支持范围 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组织奖的企业(组织)以及获个人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优秀青年奖的个人。 (二)一般条件 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和《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得申报或不予资助的情况,且规上工业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资金不得为零。 (三)项目条件 中国标准奖项项目,除应当符合“本市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或“本市户籍的居民,或者至申请本项目资助时在本市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非本市户籍居民”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申请条件之一: 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组织奖的企业(组织)以及获个人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优秀青年奖的个人。
支持力度
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的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助;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二等奖的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助;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三等奖的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助;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个人)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优秀青年奖的个人,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
申请材料
(一)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申报个人项目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市工作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二)《2022年度东莞市标准化战略项目资助申请书》。 (三)佐证材料 应提交获奖证书或官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印发《2023年东莞市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dgamr.dg.gov.cn/gkmlpt/content/3/3900/post_3900224.html#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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