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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商务局
待定
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42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贸易
申请条件
在东莞依法注册成立,向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购买资信调查服务的企业。
支持力度
1.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新兴市场政治及订单风险项目”和“小微企业专项”项目除外)的企业,按企业实缴保险费的50%给予支持。其中,对向美国、“一带一路”及新兴国际市场国家和地区出口投保的,按实缴保险费增加20%的支持,每家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省、市支持总额不超过企业的实缴保险费。 2.对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资信调查服务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按实缴资信费的80%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市支持总额不超过企业实缴资信费。
申请材料
1.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目(“新兴市场政治及订单风险项目”和“小微企业专项”项目除外)申报材料 (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及承诺书原件; (2)企业投保明细表; (3)保险费通知书或最低保险费通知书(第一页)复印件; (4)实缴保险费的发票及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5)保单明细表复印件(仅在投保买方违约保险或特定合同保险情况下提供); (6)其他要求材料。 2.购买资信调查服务项目申报材料 (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及承诺书原件; (2)资信调查费/资信报告费通知书; (3)资信费发票; (4)企业支付资信费的银行水单; (5)其他要求材料。
项目来源
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dgboc.dg.gov.cn/gkmlpt/content/3/3179/post_3179613.html#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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