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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待定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95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建筑业
申请条件
一、征集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新开工,对工程项目质量标准要求高,在项目设计(含勘察)、施工(含预制生产)单个或多个阶段应用BIM技术,预期效益显著的房屋建筑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由建设单位牵头申报,或与主要参建单位(设计、施工、EPC)组成联合体申报。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 (二)申报项目条件 1.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2.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完成施工图设计。 3.申报项目试点应用BIM技术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标准。 4.项目建设过程中应用BIM技术提高项目各参与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在优化设计、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精确算量、节约资源、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等方面将起到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5.项目申报的BIM应用预期成果原则上应在申报日起2年内完成。 6.同一申报单位参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数量不应超过3个。
支持力度
(一)申报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完成项目建设并取得预期成果,市住房和建设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投入费用或绿色创新绩效进行审计或评估后,按相应比例或等级给予财政资金资助。 (二)对申报项目达到的领先技术水平或获得的重要荣誉称号,经审核通过后,给予定额财政资金奖励。
申请材料
(一)《2022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2022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 (三)《2022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联合申报说明》(简称《联合申报说明》),详见附件3。
项目来源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2022年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http://zjj.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0045210.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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