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申报下一批
旅游产业-百强旅行社(十佳旅游景区)获评奖励
申报时间: 2023-01-01 ~ 2023-12-31
阅读人次: 217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80万
申报下一批
一键匹配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主要是对龙岗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产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相关项目实施主体、文体旅游人才,以及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扶持对象。
支持力度
总部在龙岗区,连续经营2年以上,获得省文化和旅游厅颁发的“广东省百强旅行社”称号的旅行社,奖励50万元。获得国家文旅部颁发的“全国百强旅行社”称号的旅行社或被中国旅游协会评为“十佳旅游景区”的景区,奖励80万元(已享受过扶持的,从“广东省百强旅行社”升级为“全国百强旅行社”再扶持30万元)。 每个申报单位同期获得省市多个奖项的,按获得的最高等级的资助标准和范围予以资助且市、区不重复奖励。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申请书(旅游产业)》; (2)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复印件; (3)企业简介和申请扶持的项目说明、方案及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批文、项目合同、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及实物相片等),各类评定证明材料等(须提供有关文件、评定结果相关材料); (4)申请第四条扶持的企业,须提前提交《旅游产业扶持资金备案登记表》,旅游设施项目的改造申请、设计方案、项目工程结算单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备案同意后方可申请补贴; (5)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申报指南 http://www.lg.gov.cn/lgwtlyj/gkmlpt/content/10/10174/post_10174413.html#6718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