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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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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工匠人才”实习激励
申报时间: 2025-05-09 ~ 2025-12-31
阅读人次: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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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在坪山区实际经营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请单位应已建立较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且社保满 3 个月的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社保满 1 年的高级工不少于 2 人)。 (三)申请单位已与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签订实习合作协议。 (四)被推荐人须为申请单位招收来自协议院校的在校学生,且实习工种符合坪山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五)被推荐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
支持力度
(一)资助标准:每人每月 500 元,资助时长不超过 6 个月。实习补贴资助按整月计算,不足 1 个月的不予资助。“聚龙工匠人才”实习激励为税前资助。 (二)每家单位每年度累计享受实习资助不超过 10 万元。 (三)同一人才符合多项市、区同类型补贴和资助申请条件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已享受深圳市顶岗实习资助和坪山区在校大学生实习资助的,不再重复享受本资助。 (四)申请单位需在实习期结束后 6 个月内提出,未及时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五)申请单位及被推荐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被推荐人申请资格及未来 3 年相关补贴申请资格;对于帮助被推荐人提供虚假材料或知情不报的申请单位,取消其未来 3 年相关补贴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政策执行过程中,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人才申报受理计划。
申请材料
(一)“聚龙工匠人才”实习激励申请表(见附件 1,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聚龙工匠人才”实习激励申请名单(见附件 2,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单位材料 1.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院校提供办学许可证或备案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相关登记证书或备案证等); 2.单位员工最近 1 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员工数应不少于 20人,其中高级工及以上不少于 2 人;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 2 名高级工以上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4.单位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相关制度文件; 5.单位与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实习合作协议; 6.实习期间考勤记录表(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为被推荐人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单位承诺书和授权书(见附件 3,收原件)。 (四)被推荐人材料 1.被推荐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推荐人的在读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时未毕业的学生提供学生证;申请时已毕业的人员提供毕业证书); 3.被推荐人实习期间考勤记录表(加盖单位公章); 4.被推荐人的Ⅰ类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手抄收款账号,本人签名)。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各项材料双面打印),按顺序整理;第一项和第二项材料提供纸质版及 WORD 格式电子版,其他材料未标明原件的,均验原件存复印件。申请单位应当核实上述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由申请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并签署日期。
项目来源
关于印发《坪山区“聚龙工匠人才”政策申请指南(2025版)》的通知 https://www.szpsq.gov.cn/psrlzyj/gkmlpt/content/12/12167/post_12167245.html#1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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