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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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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
申报时间: 2025-06-09 ~ 2025-06-30
阅读人次: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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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工作载体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版权相关产业经营状况良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在深圳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深圳市拥有稳定办公场所,未获得过本条规定的资助; (三)有健全的版权保护制度,配备负责版权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主办人员,有较为完善的版权保护机制,在全市具有推广价值; (四)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注重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在作品的创作、传播、使用领域具有示范效应,版权登记总量不低于100件; (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不生产、不传播、不使用侵权制品,承诺软件正版化率达100%,无恶意侵权盗版行为。 二、不予资助的情形 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有关要求的; (二)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依法依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三)所申请项目已经获得市级同类资助或者奖励的; (四)申请人主体已经消亡,或者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支持力度
支持深圳市版权产业发展,开展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建设,每年评选不超过5家,每家一次性资助20万元。已获评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的,不重复资助。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在申报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二)版权保护及管理制度、负责版权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主办人员的相关材料 1.提交版权保护制度以及其他版权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保护工作制度(机制)、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版权管理机构工作制度(含版权日常管理职责设定情况等)、版权管理机构设立情况与组织架构图、版权资产管理制度、版权宣传培训制度、版权创新激励制度等; 2.提交负责版权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主办人员相关材料包括:每位负责版权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主办人员的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情况(如有),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相应劳务合同或聘书等。 (三)版权登记证书及清单 1.提交《申报声明》(系统模板),如实填报申请人的版权登记总量; 2.提交版权登记清单(系统模板),并附相应版权登记证书。 (四)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以及在作品创作、传播、使用领域具有示范效应的相关材料 1.版权保护工作材料:版权维权有关司法判决、行政裁决、仲裁裁决、纠纷调解等有关案例的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 2.版权运用工作材料:版权许可、转让、交易、质押、作价入股等有关版权运用工作的佐证材料; 3.版权获奖情况相关佐证材料:作品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或者市级有关版权奖项或认定佐证材料; 4.在作品创作、传播、使用领域具有示范效应材料。 (五)软件正版化率达100%的承诺书及相关材料 1.提交《正版化承诺书》(系统模板)及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传播、使用正版产品佐证材料; 2.提交无生产、传播、使用侵权制品(作品)行为的承诺书(系统模板)。 (六)2024年度版权相关产业经营状况良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的相关材料 提交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或申请人出具的2024年版权相关产业经营状况及经济效益的其他证明材料或相关说明,内容包括销售收入、净利润、版权营业收入、版权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净利润、版权工作年度投入经费等。 以上第(一)至第(六)项全部申请材料应当确保页面文字、公章、签名等实质性内容清晰可辨,各页面主要内容均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项目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5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促进类评审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2215848.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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