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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24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企业申请要求 (一)有效期内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企业只需如实自主填报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即可完成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提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政策解读视频。 (三)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四)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或说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涉及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等佐证材料。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 (五)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于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写申请书,按照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线下于2026年5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按要求提供电子材料,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六)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七)如发现企业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我局将报送相关情况至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二、推荐要求 (一)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对本年度申请复核的“小巨人”企业,按照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对新申请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2026年印发的《办法》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三)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的企业,不予推荐。 (四)申报及复核企业需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支持力度
待定
申请材料
(一)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纸质材料清单详见附件5。 (二)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纸质材料清单详见附件6。
项目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zns.gov.cn/nsqjjcjj/gkmlpt/content/12/12739/post_12739612.html#1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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