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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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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申报时间: 2025-10-09 ~ 2025-10-22
阅读人次: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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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科技中介
申请条件
一、备案对象 对在深圳坪山综合保税区内建设服务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或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保税存储、检测维修、通关查验等专业服务的企业。 二、备案条件 (一)注册地、统计地及纳税地均在坪山区的企业; (二)平台已建成投入使用,可为企业提供保税存储、检测维修、通关查验等专业服务; (三)平台有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有科学合理的运营机制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四)平台上年度购置软硬件设施及装修费用投入100万元以上;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对外提供服务项目的3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服务目标; (六)具备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特征,必须在满足政策服务功能要求的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产业空间匹配、业务模式搭建、法律法规指导、政策咨询、财税、质量、标准、管理、国际化交流合作、政府相关审批指引等公共服务; (七)具备自主信息化管理能力,且可以为监管部门或者政府产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产业数据参考; (八)申请单位不存在坪山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支持力度
对在坪山综保区建设服务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或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保税存储、检测维修、通关查验等专业服务,上年度购置软硬件设施及装修费用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经区商务局备案,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平台建设主体最高300万元资助。
申请材料
备案材料 (一)公共服务平台基本情况及发展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简介、运营机制和管理制度等内容); (二)备案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函(见附件《承诺函》); (三)公司营业执照;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资料(提交“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或者深圳市个人公共信用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名样式; (五)企业信用信息资料(通过深圳信用网打印); (六)平台与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合同; (七)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 (八)平台上年度购置软硬件设施及装修投入证明材料(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原值总价、购置年份、购买凭证、合同等信息); (九)上年度纳税证明(通过电子税务局网站打印); (十)平台对外公开的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 (十一)平台已开展公共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方案、协议、现场服务照片等材料); (十二)平台自主开发信息化系统证明材料(系统开发合同和系统主要界面截图等材料); (十三)其他资料,如必要的情况说明等。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申请单位应对上述材料进行核实,复印件由核实人签名、单位盖章并签署日期。
项目来源
坪山区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备案指南的通知 https://www.szpsq.gov.cn/psswj/gkmlpt/content/12/12425/post_12425418.html#26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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