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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待定
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22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200万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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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1.建设基础要求。牵头单位具备良好的科研基础条件,研发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跃度高、科技创新实力强,且持续从事相关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三年以上,主要研究内容与已建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互相错位,建设基础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较强的综合科技实力,并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2)实验室负责人科研和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固定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 30 人,研究团队人员配置合理。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 5 亿元,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 3%(研发经费数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不受此比例限制),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充足稳定的建设、科研和运行经费保障。 (4)拥有相对集中且规模适中的实验用房和场地,以及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设施。 (5)科研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比较完善,具有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 2.申报单位要求。牵头单位为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 3.申报数量要求。各地市(深圳市除外)科技局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 3 项,如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向所在地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可增加 1 个申报指标;具有推荐权的省直部门、省属企业、在粤央企等单位可推荐或申报 1 项。 4.其它申报要求。 (1)实验室负责人必须全职全时在实验室工作,固定人员不得与现有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重复。 (2)申报实验室名称应统一按“广东省 XX 企业重点实验室(2023 年度)”格式填写,其中“XX”指具体研究方向或内容。研究方向或内容须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且定位精准,不宜宽泛。 (3)实验室项目执行周期为 3 年,起始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日。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已建成运行 2 年以上的省直部门或地市重点实验室。
支持力度
(一)立项数量。 10 项左右(含深圳市 3 项)。 (二)评审与支持方式。 1.采用竞争性评审等方式; 2.省级财政一次性事前无偿资助经费 100 万元/项,市级财政应同步给予不低于 100 万元/项的配套经费支持。
申请材料
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经过推荐、形审、评审等程序择优产生立项项目。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
项目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pro/tzgg/content/post_4019669.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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