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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持举办创意十二月活动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56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申请主体为经认定承办“创意十二月”活动的单位且活动对全区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显著推动作用。
支持力度
按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单个活动最高30万元。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个“创意十二月”项目资助。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3.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可提供验资报告); 4.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5.活动支出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 6.“创意十二月”活动认定通知等相关文件; 7.活动现场照片及相关报道。 以上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清晰扫描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3年龙华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whgdlytyj/dtxx_168174/tzgg_168176/content/post_10772998.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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