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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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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专项-生物医药专项(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研发奖励项目)
申报时间: 2023-08-16 ~ 2023-09-20
阅读人次: 457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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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化学药(第1-2类)、生物制品(第1-5类)、中药(第1-6类)研发的单位或上一年新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注册人。 (二)申请激励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药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申请完成药物I、II、III期临床试验的,相关临床试验须为上一年度完成。
支持力度
(一)创新药物研发奖励。 扶持范围:经核准符合条件的化学药(第1-2类)、生物制品(第1-5类)、中药(第1-6类)研发单位。 扶持标准:对上一年新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按每个批件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上一年完成1、11、111期临床试验的,分阶段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该期临床试验实际发生费用总额的50%:对上一年新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按每个证书2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医疗器械研发奖励。 扶持范围:经核准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注册人。 扶持标准:对上一年新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注册人,按项目实际投入费用(含医疗器械注册费、生物学评价费、临床试验费)的50%给予奖励,其中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最高100万元,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最高50万元;对上一年通过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获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注册人,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出具申请激励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药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均为首次获得的承诺函(原件); (五)提供上一年度获得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药物临床试验报告/药品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 (六)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该期临床试验实际发生费用专项报告复印件(验原件,仅申请药物临床试验奖励提供); (七)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项目实际投入费用(仅含医疗器械注册费、生物学评价费、临床试验费)专项报告复印件(验原件,仅申请医疗器械研发奖励提供); (八)申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单位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项目来源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申报2022年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研发奖励项目的通知 http://www.lg.gov.cn/bmzz/kjj/xxgk/qt/tzgg/content/post_10199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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