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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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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业设计(创意设计)集聚区
申报时间: 2025-04-27 ~ 2025-09-30
阅读人次: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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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工业设计(创意设计)集聚区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 基本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 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设立的管理机 构。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积极为地 区经济和相关产业提供工业设计服务。 (三)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特色明晰,配套功能完善,有 统一的管理机构,应用设计服务产业程度较高, 在全市行业内 有较强影响力。集聚区除常规园区服务外,能开展产业化对接、 入驻企业设计成果孵化与推广等专业化服务内容,初步构建公 共服务体系。 (四)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 目标明确。 (五)已建成并投入运营 1 年以上,面积不少于 3000 平方 米,运营团队以及入驻企业的设计人员总数量不少于 30 人。 (六)集聚区设计创新及成果转化能力强,集聚区企业积极参与设计标准制定,多次获得国内外授权设计类专利、版权、 知名设计奖。符合下列两项要求之一:1. 近两年组织、主持或 参加制定设计标准,获得国内外授权设计类专利、版权等 15 项 以上,或成立以来累计 30 项以上;2. 近两年获得国内外知名设 计奖项 8 项以上,或成立以来累计 15 项以上。入驻企业设计服务年总收入不低于 1000 万元。 (七)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 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 故,没有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 门审查的情况。
支持力度
公示无异议的,以通告形式公布认定名单。对于已获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东莞市企业,直接授予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
申请材料
(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创意设计集聚区); (二)经所属镇(街道)盖章的工业设计/创意设计集聚区2023-2024年度情况报告(含集聚区及其设计机构2024年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创意设计集聚区2023-2024年度运营、投入、专利、专业设计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三)工业设计/创意设计集聚区的设立证明等复印件; (四)工业设计/创意设计集聚区入驻设计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五)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2年内)、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 (六)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七)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八)近2年内(截止申请日期)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或企业对上述情况的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企业自身信用情况的查询截图。 (九)其他有关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s://im.dg.gov.cn/dtxw/tzgg/content/post_4376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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