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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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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新药临床试验支持
申报时间: 2023-07-15 ~ 2023-10-31
阅读人次: 203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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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申报主体须为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在福田区(工业产值分成工业企业可不受统计关系限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 二、项目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上年度取得1、2、3类新药I、Ⅱ、Ⅲ期临床试验通知书的生物医药企业。 2.承担新药临床试验项目或由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项目,支持对象为福田区内取得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资质的医疗机构。其中,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项目,必须经过科技主管部门备案,临床研究项目研究结果必须是用于药品新适应症(例如罕见病研究、诊断或治疗手段比较、上市药物新用途等)。 3.其他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创新药物。
支持力度
1.对上年度取得1、2 类新药I期临床试验通知书的生物医药企业,可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上年度取得3类新药I期临床试验通知书的生物医药企业,可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对上年度取得1、2类新药Ⅱ期临床试验通知书的生物医药企业,可给予最高150万元支持;对上年度取得3类新药Ⅱ期临床试验通知书的生物医药企业,可给予最高75万元支持。 对上年度取得1、2类新药Ⅲ期临床试验通知书的生物医药企业,可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企业年度累计获得本项支持资金总额最高300万元。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2.对本区取得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资质的机构承担企业新药临床试验项目或由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项目,按类别和阶段给予承担项目团队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本项目实施资金总额控制,数量有限,用完即止。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简介; 3、营业执照; 4、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5、国家、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 6、企业的临床试验方案; 7、企业与医院签署的临床试验协议; 8、临床试验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9、医院出具的伦理批件、临床总结报告; 10、委托CRO研究机构开展临床试验的企业须同时提供CRO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要求产生的费用、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1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12、近一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项目来源
2023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发展项目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3071070974544136573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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