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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宝安区
信息来源: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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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金融服务提升项目区级配套(投资机构)
申报时间: 2024-05-06 ~ 2024-05-10
阅读人次: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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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请条件
获得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金融服务提升项目资助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为在深圳市内依法注册,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且位居上年度清科排名总榜单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包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等。 2.上年度对高新区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进行实际投资。 3.申请单位所投企业具备本指南对被投企业规定的所有申请条件。
支持力度
区级财政应给予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0.5:1的配套支持。
申请材料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2023年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金融服务提升项目区级配套”,根据要求进行在线填报,并按程序上传盖章扫描材料。
项目来源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3年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金融服务提升项目区级配套工作的通知 http://www.baoan.gov.cn/bakj/gkmlpt/content/11/11257/post_11257072.html#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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