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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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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会展业)-重点产业展览支持
申报时间: 2023-07-10 ~ 2023-08-18
阅读人次: 334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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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且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关领域受到暂扣许可证书、吊销许可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4.同一事项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资助的。 5.被列入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企业或机构不受注册地、统计地、纳税地限制,资助金额不受上一年度在坪山区的税收贡献限制。
支持力度
对经区政府备案的单日展览面积达到3500平方米且符合区重点产业方向的专业展览,按实际展览时间,给予承办单位每天每平方米5元的综合资助,单届展览最高资助30万元,资助总计不超过3届。每家承办单位每年最高资助60万元。
申请材料
(一) 基础材料 1.《支持会展业发展类——支持专业展览、会议和赛事专项资助项目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验原件,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4.坪山区企业需提供年度累计获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50 万元(含)以上的三年内不得搬离的承诺函原件(格式参见第七部分《承诺函(通用版)》); (二)申请第一款资助的还需同时提供 5.展会场馆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场馆租金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以及展会举办情况的文字资料和每天每场次的现场照片,经区政府备案的相关证明; (三)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 纸双面打印,编制页码,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每份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项目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9885585.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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