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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补贴
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科技创新专项-科技创新用房租金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40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万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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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在坪山区注册或迁入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机构,包括企业、科技组织机构(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非企业单位)等; (二)科技组织机构无需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也无需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但业务范围需为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三)同一申报主体的租金资助面积按照申报主体在坪山区不同区域租赁的用房面积之和计算;同一申报主体在不同区域租赁的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按不同区域的实际租赁价格享受租金补贴,合并计算后不超过最高限额;且最终资助 金额不超过申请单位实际缴纳的租金; (四)资助年限为申请单位在坪山区注册或迁入之日后次月开始连续计算的36个月。 2021年度可申报资助的周期须位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 (五)租赁用房产权归私人所有的,资助基准采用坪山区政府或其下属职能部门发布的 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租金市场参考价格,该租金市场参考价格是指经区政府审批通过并发布的《坪山区2021年度产业用房租金基准价(片区)》,且具体资助类别(厂房/办公) 采用相关物业所处建筑物房产证标明的用途类别,其中,办公类房产证用途应标注为“办公用房”或“办公附属用房”等,其余类别物业均采用厂房的参考租金价格;未发布租金市场参考价格的,租金资助基数按照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租金市场评估确定的评估价计算。租赁用房产权归区属国企或集体所有的,资助基准按国资部门确定的或相关国企内部正式文件确定的租金计算; (六)《坪山区科技创新用房租金资助标准》(详见附件 3)。
支持力度
对在坪山区租赁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技组织机构,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给予30%-90%的租金资助。租赁用房产权归私人所有的,资助基准按第三方租金市场评估价计算;租赁用房产权归区属国企或集体所有的,资助基准按国资部门确定的租金计算。落户坪山之日起连续资助36个月,具体资助标准按照附件《坪山区科技创新用房租金资助标准》执行。 同一申报主体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享受租金资助的办公、研发、生产用房在资助期内不得对外租售,资助面积以实际租赁面积为准且不超过2000平方米。
申请材料
(一)《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科技创新用房租金资助)》(在申报系统填写); (二)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签字样本; (三)2021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 (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五)申请单位或项目实际经营场地证明,包括在坪山区实际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租赁事项在街道等政府部门或有关单位备案的证明材料(租赁凭证或租赁备 案或场所使用证明等)。该证明文件原则上应以申请单位名义开具,对于开具时单位尚未注册成立的,也可以单位法人名义开具。此申报需进行现场核查; (六)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七)科技组织机构还应提供为科技型企业、非企业机构服务的相关协议; (八)根据《坪山区科技创新用房租金资助标准》,企业还可选择性提供如下资料: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公示证明材料、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等相关材料; 2、2021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仍在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证书; 4、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单位还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证明文件、高层次人才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单位”应符合本《实施细则》中“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中的相关条件,即应满足“高层次人才应在企业(机构)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以及“该高层次人才名下登记股份占企业登记股份(含技术股)的 30%及以上,且每年在企业全职工作(或承诺在企业全职工作)6个月以上”或“高层次人才创办的非企业机构需同时满足:高层次人才需在机构中具有主导权且在机构发起单位中控股或穿透控股50%及以上,且每年在机构全职工作(或承诺在该机构全职工作)6个月以上”的条件,其中,实缴资本和占股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项目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kjcxfws/gkmlpt/content/9/9984/post_9984430.html#16169
【申报通知】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8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资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8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21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21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三批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9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2020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三批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09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资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2020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项目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7
【申报通知】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8
【申报通知】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8
【申报通知】2021年度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1-06-08
【申报通知】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3
【政策法规】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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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预收2020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项目资金拨款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8
【申报通知】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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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房租水电补贴、 事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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