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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科技创新专项-国家、省、市科技配套奖励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11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在坪山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企业或社会组织纳税地须在坪山区; (二)申请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或市行政主管部门立项支持的科技类项目,具有相关部门的立项文件或通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资助经费已到账; (三)前列政策条款未覆盖的项目。
支持力度
获得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立项支持的科技项目且前列条款未覆盖到的,最高按上级资助资金的40%给予配套资助。国家级项目按40%给予配套,同一企业年度资助额度最高500万元;省级项目按30%给予配套,同一企业年度资助额度最高300万元;市级项目按20%给予配套,同一企业年度资助额度最高100万元。已获得区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专项资助的同一项目,不再给予配套资助。
申请材料
(一)《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国家、省、市科技配套奖励)》(在申报系统填写); (二)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签字样本; (三)2021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 (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五)企业与国家、省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订的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合同书)或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 (六)国家、省或市拨款经费进账凭证复印件; (七)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项目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kjcxfws/gkmlpt/content/9/9984/post_9984430.html#16169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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