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培养(引入)优秀主播奖励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12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龙华区; 2.企业经营范围及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生产产品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范畴; 3.企业主播需为龙华“四上”企业年带货量超过2000万; 4.主播需在抖音、淘宝直播、京东直播、快手等知名平台拥有总共50万以上的粉丝量; 5.主播需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务合同或建立正式合作关系; 6.“四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支持力度
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30万、50万元奖励。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3.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可提供验资报告); 4.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5企业与龙华“四上”企业签订的带货合同、协议,以及相关银行转账记录等材料; 6.企业与主播签订的劳务合同或确立合作关系的合同; 7.主播带货数量、直播平台交易数据及相应营收流水等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清晰扫描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2-2023年龙华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whgdlytyj/dtxx_168174/tzgg_168176/content/post_9868363.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