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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待定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10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农业
申请条件
(一)实施范围。 符合下列规模标准的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先打后补”:肉猪、种猪年出栏或存栏3000头以上;肉鸡、种鸡和蛋鸡年出栏或存栏3万羽以上;肉鸭(鹅)、蛋鸭(鹅)、种鸭(鹅)年出栏或存栏1万羽以上;肉牛(奶牛)存栏500头以上;肉羊出栏2000只以上。 (二)补助的病种和畜禽种类: 高致病性禽流感:鸡、鸭、鹅等; 口蹄疫:猪、牛、羊等; 小反刍兽疫:羊。
支持力度
(一)补助数量测算方式: 商品畜禽以出栏畜禽产地检疫的数量为准; 种畜禽数量以出栏仔畜、雏禽产地检疫数进行折算(折算系数:种猪0.06、种鸡0.01、种鸭0.02、种鹅0.05、种牛羊1.0); 奶畜、蛋禽等无法提供产地检疫证明的畜禽,养殖场户提供补助数量相关佐证材料,由乡镇兽医机构或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核实确认补助数量。 (二)参考补助单价: 肉猪2元/头,种猪3元/头;肉鸡0.25元/只,种鸡0.38元/只,蛋鸡0.38元/只/年;肉鸭(鹅)0.5元/只、种鸭(鹅)0.75元/只、蛋鸭(鹅)0.75元/只/年;肉牛4.5元/头,奶牛3.5元/头/年;肉羊2.3元/只。 对非全周期饲养的畜禽,由各地根据《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推荐的免疫程序,按照免疫次数和免疫剂量确定补助标准。
申请材料
强制免疫财政补助申请表、申请强制免疫资金补助承诺书、产地检疫证明或核实确认材料、疫苗采购凭证、免疫记录等资料。
项目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s://dara.gd.gov.cn/zwgk/zcwj/content/post_4811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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