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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司法局
待定
法律服务业-产业空间支持-社会产业空间协同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38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产业园 现代服务业
申请条件
本措施适用于符合政策支持条件,在福田区实际经营的法律服务机构及其聘用的法律服务相关工作者、法律专业楼宇或园区运营主体。本措施的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 事务所、国际法律组织、仲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查 明机构、商事调解组织、为法律服务业提供法律科技服务的 机构、为法律服务业提供专业媒体宣传服务的机构、国际法 律评级机构、法律相关社会团体。
支持力度
对法律服务机构租赁社会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的, 经专项审计后,年度支持总额一般不超过 300 万元。
申请材料
申请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福田区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起草说明》意见的通知https://www.szft.gov.cn/hdjlpt/yjzj/answer/4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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