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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待定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38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注册在东莞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公司;鼓励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行业骨干龙头企业等共同申报。 (二)申报主体须与镇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协议,明确镇街园区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支持及相关扶持政策。市级专项资金、镇街园区配套资金以及社会资金比例不低于1:1:1,按承担单位自有投入资金予以拨款。 (三)所属产业为我市重点新兴产业或传统优势产业。重点新兴产业的选择参照《东莞市重点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产业等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资源集约等特点的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的选择参照《关于确定我市工业支柱产业及特色产业的通知》(东府办函〔2011〕480号),优先支持我市五大支柱产业、四大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的专业镇。 (四)具备较好的知识产权运营基础。拥有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有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必要的设施设备;具备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在东莞市缴纳社保人员10人以上,其中研究生、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专业人员(副高以上职称或专利代理师等其他专业资质)不少于30%;具备充足的运营经费保障平台正常运行。 (五)制定了明确的3年运营规划。长期规划布局科学合理,中期目标任务明确清晰,短期工作措施扎实可行;具备相对成熟的运营模式、管理模式和人才引进模式;初步形成了具有激励性的各方收益分配机制和开放性的关联平台协作机制。。
支持力度
每个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
申请材料
(一)申报主体相关基本信息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 (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场地证明材料、基础条件、建设任务、工作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 (三)申报单位缴纳社保、学历、专业资质等证明材料,前期投入证明材料; (四)三年发展规划或可行性报告;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合作协议、申报单位开展培训、公益活动、论坛、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典型或成功案例、亮点创新等。
项目来源
关于延长东莞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期限的通知 http://dgamr.dg.gov.cn//gkmlpt//content//3//3349//post_3349104.html#3261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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