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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待定
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未来产业科技园培育与发展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01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2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一、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 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20〕2号)相关规定,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各项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三) 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四) 申报单位不得同时申报2个专题; (五)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 1.有省级在研孵化育成资助项目且未完成验收结题的机构;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六) 鼓励粤东西北地区机构积极申报,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七) 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二、申报条件: 1.广东省内国家大学科技园。 2.形成国家大学科技园、高校、地方政府、领军企业联合共建未来产业科技园的合作机制。 3.所依托高校具备培育未来产业的基础研究水平与学科优势,在优势学科和交叉学科领域取得了大量的原创性、基础性科研成果。 4.大学科技园与高校建立了产学研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高效协同机制,在创新资源聚集、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开放协同发展等方面具有良好成效。 三、建设目标: 获资助单位通过项目的实施,验收时应达到以下条件: 1.建成产业培育方向明确,与高校优势学科结合紧密,孵化场地面积超2 万平方米的未来产业科技园。 2.逐步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创业服务体系,拥有机制先进、运行高效的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运营管理模式。 3.国家大学科技园与高校联系紧密,与高校优势学科协同发展,与高校建立了促进产学研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高效协同机制。加快创新资源集聚,在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开放协同发展等方面工作有成效有特色。 4.国家大学科技园在探索与地方政府(或国家高新区)、产业界建立共同推动未来产业园发展的体制机制,探索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的前沿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新机制,或者探索优化完善未来产业孕育发展的新模式方面卓有成效,能够为其它国家大学科技园创建未来产业园提供示范和经验。
支持力度
本专题采用竞争性评审制。择优资助不超过 2 项,资助额度10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为 2 年。
申请材料
根据本指南附件 2《专题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项目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057159.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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