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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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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
申报时间: 2025-05-07 ~ 2025-09-30
阅读人次: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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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区块链 互联网 物联网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企业以业务为基础搭建产业链数字化平台,将企业上下游供应关系和产业链内横向合作关系数字化连接到平台系统。 (三)申报平台应满足基于平台实现产业链供应链集采集销、协同制造、共享制造、众包众创等应用,具备智能移动终端行业属性。 (四)申报企业(单位)应具备保障其在东莞市内提供平台服务所必要的技术和服务团队支持。 (五)申报企业不属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 (六)申报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获得工信部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平台类试点示范)、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等相关认证,且与本平台支持方向相符,可直接认定为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平台。
支持力度
市工信局对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后异议不成立的项目,根据《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经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平台,单个项目获得中央、市两级专项资金扶持累计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市工信局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和实际申报数量,可对资助比例及最高资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1、2,附件3、4); (二)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三)申报企业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及申报时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四)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智能移动终端行业)的通知 https://im.dg.gov.cn/zwgk/zxgk/content/post_43789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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