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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待定
市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国际标准制修订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38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一般条件 1、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 2、不存在《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 号)不予资助的情况。 二、支持范围 1、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 2、主导或参与修订国际标准。 三、申请条件 除应当符合“本市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申请条件之一: 1、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 2、主导或参与修订国际标准。
支持力度
1、主导制定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和国际电信联盟(以下简称三大国际标准组织)所发布的国际标准,每项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资助,主导制定由其他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标准,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资助;参与制定由三大国际标准组织所发布的国际标准,每项给予不超过30 万元资助,参与制定由其他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标准,给予不超过15 万元资助。 2、主导或参与修订由三大国际标准组织所发布的国际标准,每项给予不超过 30 万元资助,主导或参与修订由其他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标准,每项给予不超过8 万元资助。 多个单位同时参与制修订同一项国际标准,同时包括主导制修订和协助制修订单位的,只资助主导制修订单位;多个单位同时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且无主导制修订单位的,可按一个协助制修订单位资助额度平均分配。 参与国际标准的起草,并且其提案是唯一被采纳为国际标准核心内容的,为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的单位;参与国际标准起草,并且其提案被采纳为国际标准重要内容的,为协助制修订国际标准的单位。标准文本没有列出起草单位的,由标准的发布或归口单位出具“主导制定标准或主导修订标准”的证明。
申请材料
待发布。
项目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s://www.chace-pro.com/news/gov/news/edit/2265433?id=2265433&mid=97dccce4-03db-424c-99c7-6e92a2a5a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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