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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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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发展专项-品牌建设(举办高端品牌赛事扶持)
申报时间: 2023-01-01 ~ 2023-12-31
阅读人次: 310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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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现代服务业 文化创意设计 公共服务
申请条件
一、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数字创意产业; 2、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或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4、在资金申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记录为0。 二、注意事项 1、本实施细则与《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不重复奖励。 2、本实施细则中的走廊西部范围为走廊位于平湖、布吉、吉华、坂田和南湾五个街道的部分,中部范围为走廊位于横岗、园山和龙城三个街道的部分,东部范围为走廊位于龙岗、宝龙和坪地三个街道的部分。 3、为统筹推进数字创意产业在全区均衡发展,在走廊规划范围之外的区内其他数字创意产业类企业和项目,达到相应扶持条件的,可同等享受本实施细则的扶持。
支持力度
(一)赛事扶持。对经我区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相关工作领导机构批准且具有国际性、专业性、常设性特点的数字创意产业类品牌赛事,给予前三届举办费用全额扶持,每届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二)产业转化扶持。对上述赛事获奖作品在区内进行产业转化给予分类扶持:获奖作品由作者在区内开办文化企业转化为文化产品并对外销售的,按照首年或次年销售额的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产业转化奖励;获奖作品由作者授权区内文化企业转化为文化产品并对外销售的,按照首年或次年销售额的2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给予区内文化企业产业转化奖励;获奖作品由作者授权区内文化企业转化为非文化产品并对外销售的,按照首年或次年销售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区内文化企业转化奖励。 (三)房租扶持。上述赛事获奖作者在走廊内数字创意产业类集聚空间开设数字创意类企业的,或在走廊内数字创意类创新孵化基地进行创业孵化的,按照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分别给予房租补贴和孵化扶持。
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受理和审议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评审”的方式进行。 1.不同政策条款的申报表格后面均附有申报所需提供材料(详见各类申报表)。 2. 申 报 单 位 需 先 登 陆 “ 广 东 省 政 务 服 务 网 ” 网 站(http://www.gdzwfw.gov.cn)提出申请并下载申报表格,将申报表和相关附件等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所有页面均需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进行初审。
项目来源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支持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发展实施细则申报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 http://www.lg.gov.cn/bmzz/wtlyj/xxgk/qt/tzgg/content/post_10401549.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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